代通知金在香港是否须缴强积金的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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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回答:在香港,大多数以代通知方式(即代通知金、salary in lieu of notice)支付的款项通常被视作工资性质,应按强制性公积金(MPF)法规就“相关收入”计缴雇主与雇员应缴部分;但若该款项被法定或明确认定为《雇佣条例》下的遣散费/长期服务补偿金或为其它条例/制度明确豁免的项目,则不属于MPF的“相关收入”,可免予缴纳。实际适用取决于款项的法律性质、员工是否属MPF适用对象及当期收入是否达到缴费门槛(以下详细说明,依据MPF管理局(MPFA)、香港劳工处与香港法例资料库等公开权威来源)。
一、主要法规与权威资料(便于核验)
-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MPF)相关法规与说明: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Cap.485)及MPF管理局(MPFA)官网(贡献、适用范围、缴费标准、缴付时限与执法事项)。参考:
- MPFA — 官方页面(概览与雇主/雇员义务):https://www.mpfa.org.hk/
- MPFA — 关于缴费种类与“相关收入”的说明(Contributions / Relevant income):https://www.mpfa.org.hk/en
- 雇佣与终止相关法规与说明:香港《雇佣条例》(Employment Ordinance,Cap.57)及劳工处关于遣散费、长服补偿和通知期的官方说明。参考:
- 香港法例(e-Legislation) — Employment Ordinance (Cap.57):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57
- 香港劳工处 — 关于终止雇佣、遣散/长服补偿金: https://www.labour.gov.hk/eng/
- 官方说明中涉及的数额与门槛(示例,截至文稿撰写时的常见数据,以MPFA最新公布为准):
- 强积金强制缴费率:雇主与雇员各按相关收入5%缴付(各自上限),以官方最新公告为准(参见MPFA)。
- 相关收入月度下限与上限(示例):月入下限约 HK$7,100(低于者可豁免),月入上限约 HK$30,000(超过部分不需额外按5%缴纳);具体数值以MPFA最新公布为准(https://www.mpfa.org.hk/)。
二、术语区分与法律判定要点
- 代通知金(salary in lieu of notice / payment in lieu of notice)通常指雇主在终止雇佣合同时,代替要求员工实际履行通知期而一次性付清的薪资性款项。性质上倾向于“工资/薪金类”报酬。
- 遣散费(severance payment)与长期服务补偿金(long service payment)为《雇佣条例》下的法定补偿,具有特定计算方法和免税/豁免规则,通常不计入MPF的“相关收入”范围(详见劳工处与MPFA说明)。
- 判定采用的实务要点:款项的法律来源(合同约定、雇主自愿性给付或依《雇佣条例》法定)、款项的性质(工资成分或是法定补偿)、支付时点与会计处理、员工是否属于强积金适用对象(年龄与收入限制)等决定是否应计作MPF“相关收入”。
(以上判定基于《雇佣条例》与MPFA对“相关收入”与法定补偿的界定;建议在争议或复杂情况参考MPFA及劳工处官方指引并保留书面证据。)
三、MPF“相关收入”的法律原则与常见排除项
- MPF原则:对在香港受雇并属强积金适用范围(通常年满18岁但未满65岁、月薪达到下限者)的员工,雇主与雇员须就“相关收入”按法定比率缴纳强积金(依据强积金条例与MPFA指引)。
- “相关收入”通常包括:工资、薪金、佣金、月薪、按工作期应得的假期薪酬等。MPFA官网列明各类属应计入的收入类型(参见MPFA贡献说明页面)。
- 典型排除项:法定遣散费、长服补偿金等按《雇佣条例》支付的特定补偿一般不视为“相关收入”,因此不需就其缴交MPF(参见劳工处与MPFA解释)。
- 实务含义:代通知金若被视为“工资性”款项(即代替未履行的通知期工资),应纳入“相关收入”;若雇主明确将某项款额作为法定遣散或长服补偿金并满足条例条件,则可排除于“相关收入”之外。
(相关法规和官方说明:e-Legislation(Cap.485、Cap.57)与MPFA、劳工处网站。)
四、实操判断清单(企业在处理代通知金时的操作流程)
建议的判定步骤(逐项核验并留存书面记录):
- 确认员工是否属于MPF适用对象(年龄、工作地点与月薪是否达到下限)。参考:MPFA适用范围说明。
- 确认款项法律性质:
- 是否依据《雇佣条例》的法定补偿(遣散或长服补偿)?
- 是否依据雇佣合同明确为“工资/未履行通知期的工资”?
- 是否为雇主自愿给予的额外补償(ex-gratia)并另有书面界定?
- 若款项被认定为工资性(含代通知金),按下列步骤处理:
- 计算应计入的相关收入额(若为一次性大额覆盖多期,应按每个工资期分摊并适用每期上下限)。
- 计算雇主与雇员各自的5%(受每月收入上限及下限影响)。
- 若可扣减雇员部分,按合同/法律程序从该笔应付中扣除并以净额支付给雇员。
- 将应缴款项在法定时限内交付至受托人并提交贡献报表(见第5点)。
- 若款项属法定遣散/长服补偿(金),按劳工处与MPFA指引处理,通常不计为相关收入,但仍需留存法律依据与计算资料以备检查。
- 如不确定,主动与MPFA或专业顾问查询并将查询及回复存档;若被追溯要求补缴,应准备好补缴与说明材料。
(留存资料包括合同、终止函、支付单据、工资记录以及与MPFA/劳工处的往来文件。)
五、具体计算与缴付时序(含常见数值示例)
- 基本公式(示例化说明,实际运算需按当期官方数据):
- 雇主应缴 = relevant income × 5%(每月上限适用)
- 雇员应缴 = relevant income × 5%(通常由雇主从当期应付薪酬中代扣)
- 示例1(单月代通知金):
- 代通知金为 HK$20,000(视为一个月工资):雇主应缴 20,000 × 5% = HK$1,000;雇员应缴同额 HK$1,000(若雇员工资已在该月底结算则可代扣)。
- 示例2(一次性代通知金覆盖多个月):
- 若一次性支付 HK$90,000,实际覆盖3个月各月薪 HK$30,000,按月上限 HK$30,000 计算,则每月雇主与雇员各应缴 HK$1,500(30,000 × 5%),合计三个月各自 HK$4,500。
- 若一次性大额无法逐期分摊或合约另有约定,应按MPFA关于“分摊计算”(apportionment)的指引操作并保留分摊依据(见MPFA对非定期支付的处理说明)。
- 缴交时限与申报:

- 雇主须在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将应缴款项交付至受托人并提交贡献声明。MPFA对不同支付期(如月薪、周薪或一次性支付)有明确的缴交期限与罚则,逾期将产生追缴、行政罚款及利息等不利后果(详见MPFA“雇主责任与缴费期限”页面)。
- 建议在支付代通知金当日或按缴费周期立即计算并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向受托人的汇款与报表提交,避免因延误产生额外成本。
(实际门槛数值、缴费截止日与罚则请参照MPFA官网最新说明;本文示例数值以常见公开数值为示范,具体以官方公布为准。)
六、常见争议情形与风险控制
- 争议情形举例:
- 雇主将代通知金以“遣散费/和解金”名义支付以规避MPF,遭MPFA或员工追溯索偿;
- 一次性大额支付未按期分摊导致超额或重复缴费或未缴纳;
- 雇员在法定年龄/收入门槛之外的雇员错误被计入或被排除。
- 风险控制措施:
- 合同或终止协议中明确对终止款项的性质、计算方法及MPF处理方式(只作记录之用,不能用合同条款规避法定权利);
- 在支付前以书面方式确定款项法律性质并保留法律意见或与MPFA的书面确认;
- 按MPFA规定完成扣缴、汇款与报表提交,并保存支付凭证与与受托人之往来记录。
- 若发生未缴或少缴的情形:根据MPFA程序补缴款项并按要求支付滞纳或利息,必要时寻求劳动法律专业意见以处理员工索偿或政府调查。
(参考MPFA对雇主未履行义务的执法行动与程序说明。)
七、跨境与特殊情形注意事项
- 外籍或跨境员工:是否需缴纳MPF取决于服务地点与雇佣关系的实质地位;在香港履行工作的员工通常受MPF约束,即使雇主为境外公司亦可能需在香港为该员工安排强积金(详见MPFA对跨境/外籍员工的适用指南)。
- 派遣、短期合同与临时工:适用性以雇佣关系及工作地点为准,若为“受雇人士”并满足年龄及收入门槛,雇主应按规定缴纳。
- 豁免类别:某些人士(如受适用豁免的特定外籍人士、部分持特殊安排人员)可能被列为免受MPF强制覆盖,核实MPFA豁免名单并保留证明文件。
(跨境安排建议结合税务、社会保障、雇佣与移民法规综合判断。)
八、建议性实务清单(企业方)
- 付款前工作流程:
- 审核雇佣合约与终止书面文件,确认代通知金的法律定位。
- 确定员工是否属于MPF强制适用对象(年龄、月薪门槛、是否已加入合适计划)。
- 按照款项覆盖的工资期分摊相关收入并应用每期的上下限。
- 计算雇主与雇员应缴金额,书面记录计算过程,准备缴付证明。
- 若需代扣雇员部分,确保符合合同条款并在支付单据上明确扣除项。
- 在法定期限内将款项交付受托人并提交贡献声明(保留回执)。
- 文档与合规:
- 保存合同、终止通知、支付凭证、计算表、与受托人/MPFA的通信记录,保存期建议不少于法定要求(通常数年),以备审计或争议使用。
- 遇有疑义时采取的步骤:
- 向MPFA或劳工处查询并将回复存档;必要时请律师就合同与支付性质出具法律意见以降低后续争议风险。
(以上流程以MPFA与劳工处公开指引为依据,企业应以官方最新信息与合规要求为准。)
九、补缴与纠正程序(当被追溯或发现未缴时)
- 补缴步骤(通常实务流程):
- 立即核算欠缴的雇主与雇员份额(含可能的利息/滞纳金)。
- 向受托人提交补缴款并附上计算说明与相关员工资料。
- 向员工说明并提供补缴凭证;若需要追回雇员本应负担的部分,按合同与法定程序处理。
- 如遭MPFA调查,应积极配合并提交所需证据;若确属错误导致,尽早补救通常有助于减轻行政后果。
- 可能的后果:行政罚款、要求补缴、利息、在严重或蓄意逃避情形下可能面临更严厉的执法行动(详见MPFA执法条款)。
(具体补缴程序与罚则以MPFA最新执法公告与条例为准。)
(文章中所有程序性与数额性示例均建议与MPFA官方页面或法规文本核对,因政策与数值会随时间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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