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自然人)或公司(法人)皆可对台投资。
2、台湾规定,只能委由台湾会计师提出申请。任何管理顾问、咨询公司皆无法送件申请。
3、直接投资:大陆地区人民、法人直接来台投资者。 间接投资:大陆地区人民、法人经第三地区投资之公司来台投资者。
大陆公证相关资质文件(如营业执照公证)--> 由台湾会计师事务所以投资代理人身份递件申请 --> 经济部审查--> 准予投资,汇入资本金--> 经济部资金审定--> 主管机关正式设立--> 国税局设立、进出口资质设立、劳健投保单位设立。
1、投资金额没有限制。
2、须实际汇入资本金,抽逃出资额有刑事责任。
3、出资之种类实务上以现金为主。目前没有机器设备、原料或知识产权的案例。
1、行号(个体户): 由个人(自然人)投资,可营业
2、有限公司: 股东可以是个人(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公司),可营业
3、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可以是个人(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公司),可营业
4、办事处: 由法人(公司)设立,不能营业,只能做为联络或报价使用。
只准投资”正面表列”开放项目。
有些有有持股限制或是经营限制,有些项目完全不开放。
项目太多,无法一一列举,请直接咨询我。
1. 新设立
2. 合资
3. 入股原有公司
4. 并购原有公司
可以买办公室(写字楼)或租用商务中心。